贸易投资促进局前主席张祖荣涉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在“重大投资移民”或“技术移民”中牟取私利。案件今日于初级法院开审。26名被告中,只有10人出席庭审。张祖荣与妻子庭上选择暂时缄默。案中主脑之一、商人吴国寿的妻子伍淑华,以及前贸促局投资居留暨法律处经理甄溢全,两人否认犯罪集团的指控。控诉书指,吴国寿及伍淑华涉为该犯罪集团的创办人,两人在澳门持有或实际操控的多家公司,被指透过制造虚假聘用或虚假投资的假象,使本来不具备临时居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假装成符合来澳居留条件,藉此收取高昂的服务费。伍淑华指出,该公司协助他人来澳的资料是事实,其是公司的股东,如文件不是真,不会签名。声称其公司有营运并做建筑,并非只做移民申请。至于其丈夫与张祖荣被指过从甚密,伍淑华说不清楚两人关系。伍淑华向法庭申请宣读其于检察院的口供,指出自己和吴国寿没有参与公司的实质营运,相关工作交由一名姓唐的人工负责,公司利润与其对分。自己没有参与公司的招聘工作和没有收过因协助投资移民而获取的利益,亦不认识涉案的贸促局职员。在检察官的追问下,伍淑华表示,自己好少回公司,不知公司的工作内容,当中的文件好多,签时没有细看。原因是自己很忙,有六个小孩需要照顾,要接返学放学和处理家庭。检察官问,咁求其(对公司业务)?伍淑华答,可以咁讲。由于是股东只负责签名,其他则有专业人士打理,自己无计盘数。
贸促局前主席张祖荣涉贪案今日第三度开庭,法庭问及吴国寿涉嫌向甄溢全承诺,提供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认购其于内地开发的住宅单位作为报酬,招揽对方成为犯罪集团成员,并担当“军师”的角色。甄溢全否认指控。甄溢全辩称是吴国寿向其销售横琴楼宇,并提供了两份股权转换楼宇的合同,以总值和面积计算,大约每平方米两万元。惟自己有到内地买楼经验,知道吴国寿售卖的相关楼盘当时认为是一块烂地,连最基本的预售证都没有,最终没有预留和购买相关单位。至于为何会帮助吴国寿?甄溢全称,2011年时,一名上司在工作场合下,介绍自己与吴国寿认识,经了解发现对方在澳从事建筑业多年,捱了很久,有感澳门竞争大、市场少,但自从赌权开放以来,机会开始很多,但人才就不够,故希望在外地吸引更多人才来澳。甄溢全指出,吴国寿向其反映贸促局审批移民个案手续繁复,希望其提供协助。自己于离开贸促局后,以义务性质,提供合法的意见,并曾联络过涉案公司的其他被告。
张案开审时,法庭询问被告身份资料。现被囚的张祖荣称,任职主席时月入达13至14万,其后更正现时月入8万,需要照顾母亲、太太及一对子女。另一名被告、前贸促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兼中葡论坛副秘书长吴爱华受审时称,其现职为高级技术员,月入约6万。至于涉透过行贿取得身份证的被告,有人声称自己每月收入50至60万人民币。